医药网2月2日讯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取得初步战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不少诊所、药店等。
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媒体通气会,同时公布了14个典型案例。
所谓“百日行动”,是指在1月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商务部、网信办等13个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并要求各部门落实执行《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
此次“百日行动”从2019年1月8日开始,为期100天,将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对“保健”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立案300余起,重点查这十类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百日行动”以来,已检查“保健”类店铺1.6万余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2500余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300余次,开展宣传活动3000余次,开展协作执法近400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100余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0余万元,立案300余起,案值4500余万元。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开始集中整治保健市场各种乱象,其中不乏涉及到诊所和药店。
据了解,此次百日行动严厉打击这“十类重点违法行为”:
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能;
未经许可销售保健食品;
没有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认证,擅自使用保健食品标示;
夸大保健功效、随意捏造保健功效、宣称医疗效果等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
以“会议营销、养生讲座、旅游消费”等具有欺诈、诱导性质的保健食品营销行为;
以测试皮肤等噱头,变相诱导消费化妆品的行为;
声称具有医疗效果的“药妆”化妆品;
医疗器械、药品夸大功效等虚假宣传行为;
制售“四品一械”假冒伪劣产品;
涉及“四品一械”的虚假媒体广告等。
销售假药案涉及480多家诊所、药店,刑事拘留9人
在昨天的通气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河南鹿邑县查处生产销售假药案,涉及多家诊所和药店。
基本案情为,河南省鹿邑县公安局食药大队联合县食药监局对全县各诊所及药店、保健品店进行联合检查,共出动警力120人次,出动警车26辆次,一举端掉两个生产销售假药窝点,涉及太康、柘城、郸城、虞城等480多家诊所、药店,刑事拘留9人。
对于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管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合力,食药监部门对扣押的涉案物品进行检验,已认定为假药。由于该案涉嫌刑事犯罪,已移送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可以看出,这次百日行动针对的不光是直销企业和养生保健机构,诊所和药店也在重点检查范围之内。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是检查重点
昨天我们提到,在日前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的为期3个月的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检查的就是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严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销售、推销、宣传保健品行为,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对医疗机构保健品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对存在销售、宣传保健品或者开展保健品相关的义诊活动、讲课培训活动的医疗机构,立即依法予以查处,并严肃追责问责。对参与推销保健品的医务人员,立即停止其执业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所以,在这次百日行动中,无论是在企业、养生保健机构还是诊所、药店,一切关于保健品、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都逃不过监督检查人员的法眼,大家务必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