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4日讯 12月21日,广东卫健委发布《转发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辅助用药目录,广东准备这么干!
▍市级辅助用药目录数量,不能比省级少
首先,在国家公布的辅助用药目录基础上,广东省将制订本省辅助用药目录,并定期进行调整,调整时间原则上不短于1年。
要求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省辅助用药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市辅助用药目录,并在我委公布全省辅助用药目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布本市辅助用药目录。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所在地市辅助用药目录的基础上,增加本机构的辅助用药品种,形成本机构辅助用药目录。其他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机构辅助用药目录。
各市、各医疗机构的辅助用药目录不得少于省辅助用药目录。
▍省级目录数量,不得少于20个
也就是说,各市级的辅助用药目录,不能比省级的数量少,而国家卫健委要求,省级的辅助用药目录,又不能少于国家的版本。
在12月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国家公布的辅助用药目录基础上,制订本省份辅助用药目录,省级辅助用药目录不得少于国家辅助用药目录。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通知,未来国家版本的辅助用药目录数量为20个,如此看来,广东省、市的辅助用药目录,至少有20个品种,可以多,但绝对不能少。
▍最快元旦后,公布国家版辅助用药目录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在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后,不少省份都迅速行动,收集制定本省的辅助用药目录。根据要求,本月底,各省、市、自治区的目录,就将交到国家卫健委,最快会在元旦过后,国家版本的目录,就将公布。
以下为各省的相关通知:
安徽:
12月19日,安徽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将汇总的辅助 用药目录报送我委。我委将定期对全省辅助用药目录进行调整, 调整时间间隔原则上不短于 1 年。
海南:
12月18日,海南省卫健委发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一)收集医疗机构辅助用药情况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本机构辅助用药以通用名并按照年度使用金额(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由多到少排序,形成辅助用药推荐目录,并于2018年12月24日前上报至省临床合理用药质控中心。委属各医疗机构、海南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干部疗养院直接报送至省临床合理用药质控中心。报送表格见附件,每个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品种原则上不少于20个。
(二)汇总制订省级辅助用药目录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省质控办)组织省临床合理用药质控中心,汇总收集全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情况,并于2018年12月28日前报至我委医政处。在国家公布全国辅助用药目录后5个工作日内,制订我省辅助用药目录。
新疆:
12月17日,新疆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辅助用药目录报送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收集本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各类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目录,并务必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12点前将收集的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目录以电子压缩包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管)各医疗机构、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直接将本机构辅助用药目录电子版务必于2018年12月20日上午12点前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河北:
12月17日,河北省卫健委发布《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请于2018年12月21日前,将辖区内汇总的辅助用药目录报送我委,并在我委公布全省辅助用药目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布本市辅助用药目录。我委将定期对全省辅助用药目录进行调整,调整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上海:
近日,上海市卫健委下发《关于请提供本市二三级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品种及使用金额的通知》。
要求如下:
一、品种要求通用名,不少于20个。
二、使用金额统计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三、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下午5点前。
广西:
12月14日,广西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函》。
通知要求,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本机构辅助用药以通用名并按照年度使用金额(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由多到少排序,形成辅助用药目录,并于2018年12月21日前报卫健委医政医管处。每个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品种原则上不少于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