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健康信息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智慧、精准。同时,省直至少建设两家互联网医院,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1家互联网医院,鼓励民营医院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建设省、市、县三级远程医疗综合管理和运营监管系统,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断延伸。以县域医共体为依托,在县域内积极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到2020年,全省62个贫困县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其中深度贫困县要提前实现。
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搭建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实现京津冀区域内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等信息的交换共享。加快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和数据共享。逐步拓展覆盖社会保障卡支付、居民健康卡支付、银行卡支付以及第三方支付的在线支付功能。(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