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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低价考验,波及1814家药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0  浏览次数:73
  医药网11月15日讯 11月1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挂出通知,要求投标人在12月3日前完成相关产品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的填报工作。本次联动涉及的投标企业有1814家(不同子公司累积计算),阿斯利康、拜耳、哈药、双鹤药业、四环生物等众多企业均在其中。       填报价即为采购价     按照通知要求,所有在浙江省在线交易的产品,包括备案采购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都要进行价格联动。要求企业通过账号登录药品基础库,在“最低价填报”中填写产品的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及价格来源省份。     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原则上以投标人填报的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作为该省新的集中采购价格。     浙江此次最低价联动的数据源采用截至10月31日以省为单位(范围为中国境内省份,可不包含广东、福建、重庆和军区)集中采购且在线交易价格信息,含已产生中标结果待执行产品。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为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外省的挂网采购价和中标价的最低价。     随通知下发的《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申诉梳理规则》还特别提醒,不同意以全国最低价进行联动的产品,若该全国最低价于2018年1月1日以来有实际销售记录的,则企业必须以该全国最低价进行填报并联动;若该全国最低价为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则必须以该价格作为该省2018年联动价格。     当然,例外的品种还是有的。此次暂不联动的品种包括属于第一批集中采购低价药产品、普通大输液、罕见病特殊药品、国家谈判药品、供应紧张管理药品、原廉价药品、大病医保产品、定点生产产品等。此外,2018年浙江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目录涉及产品则按专项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和采购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至于不如实填报的结果,参考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9月发布的一则通知,因价格等原因被投诉的产品,在经过核查、公示等程序后,暂停相关产品的在线交易资格。该通知还特别提醒,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对浙江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了解,严格按要求如实申报药品价格信息,避免侥幸心理。对被查证未如实申报的,将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转换比换算继续     而去年曾一度引发业内关注的按转换比换算,今年继续沿用。     与去年一致,浙江此次依然要求填报产品的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时,按最小制剂单价计算。以最小制剂单价的全国最低价,乘以该产品在浙江省在线交易的相应转换比进行换算。     若其他省(市)的较低,则取其他省(市)的最小制剂单价中最低价,进行换算后填报。若浙江省的较低,则分为以下2种情况:同规格下所有转换比均未在浙江省进行过价格联动的产品,直接以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进行填报(无需进行换算);同规格下有转换比已在浙江省进行过价格联动的产品,则取浙江省的最小制剂单价中最低价,进行换算后填报。价格来源省份选择为“浙江省”。     其实类似的做法已经在其他省份复刻。如广东今年10月下发通知重新采集相关药品全国各省(区、市)最新有效中标(挂网)价格时,就要求企业按照系统每个具体产品给出的“计量单位”进行价格填报,如计量单位与中标(挂网)价格的单位不一致的,自行换算后再进行填报,中标(挂网)价格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四舍五入)。
 
关键词: 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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