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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适当放宽限制为药店处方药销售“松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13  浏览次数:186

  医院开的处方,患者很难拿到;即便拿到了,在药店也很难买到。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建议,适当放宽药监、医保部门对社会药房处方药销售限制,让老百姓更加轻松地买到所需要的药品。

  “药品是特殊商品,需要根据每个品种不同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对于安全性相对较高、通过适当管控手段可以避免危害的品种,应该适当放开监管限制。”谢子龙表示,目前各地区对社会药房销售处方药品的要求不尽相同,但普遍要求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合格处方才能销售处方药品。根据对湖南、浙江、陕西等15个省市区处方药政策的调查,有14个省市区规定所有处方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但医院处方外流有制度限制,造成了患者自主购药的困难,客观上也增加了医疗机构的工作成本。

  谢子龙建议,改变当前药品管理模式,适当放开对处方药品的销售限制。除零售药店禁止经营及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以外的其他处方药品,允许零售药店在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充分掌握患者情况的基础上,凭登记向患者销售。改革现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方式。增设新的管理类别,允许患者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通过与社会药房执业药师进行沟通后购买。同时,对执业药师应尽的义务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规定,在方便患者的同时保证用药安全。

  会外调查

  处方不外流,病人自主购药受限

  “前段时间我去长沙市一家医院看病,本来吃一瓶药就能把病治好,结果医生给我多开了几瓶药,花了300多元,现在我吃不了也不让退,真的是浪费钱。”80岁的凌江声老人想托本报给两会捎话:现在去医院看病,根本看不到处方,也看不到所开药物的份量及单价,只有交了钱后才清楚。建议看病还是开处方,让病人消费得明明白白。同时,放宽处方药限制,方便病人在药店买药。

  3月9日,记者以胃痛为由来到韶山路一家医院就诊。医生咨询了一些日常生活习惯后,提出做胃镜检查。记者坚持要开些药回去调养。药方开好,医生并不交给记者,而是安排助理带领去交钱。“能不能把药方给我,我自己去药房买药?”听到记者这样的要求,医生连连拒绝,他表示,开的都是医院的特供药,在药房根本买不到。(特派记者王文记者李琪实习生洪铮敏涂晓玲)

  他山之石

  上海:药店可凭登记销售处方药

  2011年9月,上海出台《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规定当地的医保药店可凭登记销售上海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和必须凭处方销售药品的名单》以外的处方药品。这种做法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同时又方便了参保人员自主购药。(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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