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14日讯 在广东省发布的七个通告中,共43名执业药师因挂证被通报
▍43名执业药师被通报,25人注册号为“已注销”
近日(9月 12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216号)》,通告显示: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期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共有2人,分别为黎**和夏**。
经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广东药监局共有43名执业药师因为挂证被通报。
在统计中,共有25名执业药师的注册证号为“已注销”状态,1名执业药师的注册账号为“已变更”状态。
事实上,在过去的两年,广东省多地就曾违规挂职的执业药师被列入黑名单,存在兼职行为的执业药师均列入黑名单,并报告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收缴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对一年内累计三次不在岗的,一律纳入深圳市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
▍严查“挂证”,力度不断增加
2017年4月,人社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
2017年11月底,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90号)》,打响了严查执业药师“挂证”的第一枪。
在此通知中,65位挂证人员被曝光,并要求所在省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依照相关规定收缴其注册证,并注销注册、对外公示。
由此,国家对执业药师的“挂证”检查力度,开始逐渐增强。
3月15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强调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挂证”,无法在职在岗履行处方审核、药学服务及质量管理等情形的,将按规定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
4月初,山东青岛市药监局发布通知:要求78家药品批发企业、1820家药品零售企业自查,主动清退所有“挂证”、兼职执业药师。否则从严处理,撤销GSP证书,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月9日,江苏镇江市药监局发布药品流通企业、执业药师信用工作方案,指出,如发现药品经营企业有挂证现象,由市食药监局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吊销其个人执业药师执照。
6月7日,辽宁省药监局也发布了相关通知来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问题,通知表示:辽宁省全省即日起至7月31日前,企业自查自纠,主动清理“挂证”执业药师,并于8月1日开始整治,对查实挂证的企业、药师都要从严处理,企业撤销GSP证书,药师收缴注册证。
从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到撤销相关企业的GSP证书,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再到曝光执业药师的个人信息,直接吊销个人执业药师执照,国家对挂证的惩罚力度在逐渐递增。
值得注意的是,严厉打击风暴过后,现在挂证现象有所改善。
今年,广东省药监局已发布七个关于执业药师挂证的通告,其中,距离最近的公告为7月11日,跟9月份的情况一样,仅有2个执业药师被查到具有挂证行为,比起以往动辄近十个的情况有所改善。
下附名单详情
(图片来源:赛柏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