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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规范更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9  浏览次数:79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原卫生部发布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同时废止。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公共卫生事业部主任马宁介绍,新版《规范》增加了精神康复、质量控制与督导等章节,强调了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下级机构的帮扶与技术指导,同时要求基层多部门加强协作,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将精神障碍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并对加大精防机构承担工作经费保障。

    “新版《规范》增加精神康复的章节,是为了加强社区康复,希望患者可以经过治疗、康复,回归社会。”马宁介绍,《规范》要求探索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和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康复服务模式,完善医院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

    马宁指出,新版《规范》强调了基层多部门加强协作。要求基层政府建立由政法、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由网格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精神疾病防治的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家属、志愿者等组成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小组成员之间要加强协作,协同随访患者,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交换患者信息,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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