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16日《无锡日报》报道,无锡43名医生因滥用辅助药营养药被社保中心约谈。
报道称,“仅两个月内,奥拉西坦这种用于改善脑部血液循环的辅助药,全市医保住院病人就花费了近485万元,比以往半年花的都多。”位于纳入监管的29种重点监控的营养性辅助性药品的第一位。
除了对辅助治疗药营养药加强监管外,很多地方还实行了医师医保资格审批及编码管理制度,目的在于有效管理医生的处方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杜绝有限医保基金浪费。
当然,医保部门采取这种办法监管,对涉嫌药物滥用者进行约谈仅仅只是“行政干预”措施。其实,进一步管控医院和医生用药,还有技术干预和法律惩戒办法。
技术干预措施就是医疗机构建立药物治疗与管理委员会,建立临床药师制度,针对药物滥用的“重灾区”分别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如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原则上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微生物学检验和药敏试验依据,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必须验收规矩。减少甚至取消普通门诊输液。严格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辅助用药和营养药监控制度。
而法律方面的规定早已有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帐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刑法修正案》(六)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实际上也将药品回扣,不管是索要还是收受都定义为违法行为。
在技术干预与行政干预手段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引进了更为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可以预见随着这一先进手段的广泛使用,全国各地医生因用药问题被约谈的将会大大增加。
大家都知道,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新组建的一个国务院直属局,整合了原卫计委的新农合,人社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以及民政部的医疗救助等,将成为医疗服务的主要购买者,加上还具有服务定价权,实际上这个机构将既有权,又有钱,所以其对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卫生资源的配置将起到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这个集“大权”“实权”于一身的“超级医保局”也是目前唯一没有挂牌的新机构,也可以看到他的份量。如果他正式成立并开始运作,想必在下一步的医保控费方面肯定还会出很多新招,在医保监管日趋严格的形势下,医院和医生需要多加注意,平时的医疗服务行为一定要多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