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取得新突破,尤其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等重要文件,获得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充分肯定。
近三年来,广西积极实施医改独具民族医药特色的“5+3”服务新模式。利用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10多亿元,多措并举,推进壮瑶医药振兴,2011年城乡中医药壮瑶医药覆盖率较2009年初提升了30%以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重大决策,出台了《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等4个重要文件。同时,探索传统医药交流合作新机制。一是抢抓机遇,利用优势,建设中国与东盟国家传统医药交流合作的桥头堡。二是顶层谋划,精心筹备,成功举办两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三是不断拓展,务实推进,广西与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
从近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卫生部陈竺部长在会上指出:“广西出台全面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政策。”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2012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的工作报告中3次提到广西的工作成绩,并重点强调广西一揽子出台了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和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等。 (中国民族宗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