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江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规划,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明确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
日前出台的《江西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地位,巩固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考核,采取有效措施,既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又防止出现新的逐利行为。
规划还要求,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负责人绩效评价机制,对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其他人员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