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云南局对2012年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和基准进行修订,制定《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省政府法制办备案,近日印发并组织开展全系统培训,于2018年1月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适用规则和基准,保持了与2012年版的连续性,覆盖食品生产、销售、餐饮,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生产、销售、使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销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形成了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相一致的裁量规则和基准,为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