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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将抗结核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9  浏览次数:100
    结核病又被称为“白色瘟疫”,人人谈之色变。据悉,安徽省近日出台《“十三五”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到2020年,全省肺结核发病率将下降到58/10万以下,并逐步将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

    按照规划,安徽省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诊疗服务,确保患者全程规范治疗,减少耐药发生。推进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逐步实现结核病患者全疗程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登记、诊断治疗和随访复查等情况。

    对于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将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将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有关部门也将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到2020年,全省肺结核发病率将下降到58/10万以下。(中国制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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