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端午节粽子专项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告(2017年第1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6  浏览次数:94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在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端午节粽子专项监督抽检。

本次粽子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了47家企业的12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合格,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具体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3日



 





端午节粽子安全消费提示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即将来临,也是人们食用粽子的高峰时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散装粽子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买入,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粽子变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三是食用前应洗净双手,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要彻底加热,吃剩的粽子不要反复加热,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