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4月14日讯 2017年4月8日,嘉应制药披露股东陈泳洪与黄智勇、黄俊民等9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各方合计持有公司27.95%的股份。根据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和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2017年4月12日,陈泳洪等自然人股东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深交所对嘉应制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表示高度关注,于4月13日发布对公司的关注函。
深交所注意到,根据报告书披露,上述股东颜振基除持有嘉应制药股份以外,主要的对外投资还包括:拥有广东民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80%的股权、普宁市回春药业有限公司 75%的股权,该等企业均主要从事药品批发、零售业务;拥有广东泰鑫药业有限公司 70%的股权,主要从事中药饮片生产业务。
资料显示,嘉应制药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中成药制造企业,拥有5种剂型共70多个药品品种,主要涉及咽喉类、感冒类、骨科类、风湿类中成药。
对此,深交所要求嘉应制药结合公司的具体业务情况核查上述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若存在同业竞争,公司需补充披露相关股东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并请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同时,陈泳洪等10名自然人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深交所要求嘉应制药说明该协议到期后各方是否有进一步的安排,并请披露协议到期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深交所还注意到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存在矛盾之处,根据报告书披露,“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重组的计划。但在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针对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深交所要求嘉应制药说明上述描述是否存在矛盾之处,如有,公司披露更正公告。
最后指出,嘉应制药需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7年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披露,同时抄报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