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月14日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发布了30条中药保护品种公示,包含66个品种,其中10个初次保护,2个结束保护,21个列为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
近年来,中医药政策红利不断推出,中医药企业步入了黄金发展期,而拥有中药保护品种的企业,就相当于拥有了一张黄金护身符。但拥有中药保护品种的企业却少之又少,在我国16万余个的国产药品中,中药保护品种仅有267个。
199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药保护条例》,旨在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根据《条例》,我国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二级,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七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在保护期满后可以延长七年。
2016年中药保护品种受理情况
2016通过的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