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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规范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1  浏览次数:73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制订出台《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网络服务工作方案》,对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同时要求建立全省各级突发中毒事件网络服务微信公众号,及时为专业机构及社会公众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方案》明确,突发中毒事件发生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指挥调度协调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检测、评估,确定中毒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防止继续对人员造成健康危害。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现场调查,各级“120”急救中心负责其划分区域内现场救援及患者转运。

    当中毒事件发生时,由院前医疗机构与中毒救治指定医疗机构派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做好现场检伤、分类、现场救治及转诊交接等工作。本级指定医疗机构负责中毒患者接诊、检伤、救治、报告等工作,对超出本级指定医疗机构救治能力的患者,经本级中毒专家组会诊后,转送到上级指定中毒医疗机构,或申请上级中毒救治机构专家的协助。

    《方案》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中毒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中毒应急救治小分队和疾病控制中心现场流调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救治和核实诊断工作,情况核实后,需在2个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在处置化学性突发中毒事件时,应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建议启动化学危险品中毒处置预案,并在公安、武警、消防、环保、安监等联动部门配合下应对处置突发中毒事件。(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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