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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19  浏览次数:80
为规范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订餐行为,保障公众网络订餐消费安全。四川省出台《关于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指导意见》,严管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意见》明确由四川省局依法认定并做出责令停业等相应处罚后,将函请该违法违规平台许可或备案地所属省通信管理局,依法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停止其接入服务。

《意见》要求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均应取得三部门颁发的有效“三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单位入网前,应向第三方平台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第三方平台应对餐饮单位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提交的相关资质证明,明确告知其应承诺遵守的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禁止无证照、借用、冒用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单位入网。“对前期未经资质审查的已入网餐饮单位,第三方平台应暂停其入网经营,待资质完善并通过审查后再允许其入网经营,对一直不办理合法资质的入网餐饮单位,第三方平台应对其做出强制下线处理。”《意见》明确要求送餐人员应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清洁、完好、健康无污染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此外,第三方平台应在网上公示(或提供电子链接标识)餐饮单位的许可证照、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送餐企业还应根据消费者的订单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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