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对徽县雅龙银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使用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徽县雅龙银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案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0000元。公告原文如下: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徽县雅龙银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使用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16年第41期(总第167期)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处置违法使用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行为的意见》(食药监食监三〔2016〕22号),我局对徽县雅龙银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行为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销售情况
(一)生产情况
2014年6月16日生产“银杏软黄金胶囊”(生产批号20140616)105盒。
(二)销售情况
未销售。
二、查处情况
(一)采取的措施
1、停止生产:2015年8月12日,责令徽县雅龙银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食品生产线立即停止生产。
2、封存库存产品:2015年8月12日,现场封存生产原料“黄酮”7桶,175kg,半成品“散装软黄金”胶囊6箱,计122.65kg,成品“银杏软黄金胶囊”,计105盒。
3、责令企业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造成不合格产品的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不严格,所购进的原料不合格。
?(三)整改措施
责令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确保购进原料合格。
(四)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徽县雅龙银杏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案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0000元。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