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限定支付范围 |
康复综合评定 | 有明确的功能障碍;评定由3名以上专业人员开展,至少包含两个评估项目;一个住院期间医保支付不超过三次;两次评定间隔时间不短于14天。 |
吞咽功能障碍检查 | 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三次。 |
手功能评定 | 明确手功能障碍患者,总时间不超过90天,评定间隔时间不短于14天。 |
平衡试验 | 评定间隔时间不短于14天。 |
平衡训练 | 有明确的平衡功能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0天。 |
表面肌电图检查 | 有明确的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两次。 |
轮椅技能训练 | 需要长期使用轮椅且能够自行操作的患者,支付不超过30天。 |
耐力训练 | 由于疾病或损伤导致的全身运动耐力下降患者,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0天。 |
大关节松动训练 | 有明确的关节活动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0天。 |
徒手手功能训练 | 有明确的手功能障碍,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90天。 |
截肢肢体综合训练 | 上肢训练支付不超过30天,下肢训练支付不超过20天,髋关节或肩关节离断、高位大腿截肢训练支付不超过90天。 |
小儿行为听力测试 | 6岁以下疑似听力障碍的儿童,由取得听力师或助听器验配师资格并经过小儿听力学培训的人员操作。 |
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 | 6岁以下疑似孤独症患儿。 |
日常生活动作训练 | 存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障碍(ADL)的患者,重度患者支付不超过90天,中度患者支付不超过60天,轻度患者支付不超过30天,每14天训练经功能量表评定后取得明确功能进步才可继续支付。 |
职业功能训练 | 法定就业年龄段且有就业意愿,经过PARQ医学筛查适合进行职业功能训练的患者,支付不超过90天。 |
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 | 限精神障碍康复期患者。在精神卫生机构或康复医疗机构,由具有资格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或在其指导下的社工操作,每年支付不超过90天,每天支付不超过一次。 |
减重支持系统训练 | 由神经、肌肉、骨骼疾患导致的独立行走障碍患者,支付不超过30天。 |
电动起立床训练 | 住院期间,以减少卧床并发症为治疗目的或者以直立行动为康复目标,支付不超过30天。 |
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 | 6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由取得听觉口语师资格的人员开展,以个别化训练为主要方式,每周最多支付一次,支付不超过一年。 |
言语能力筛查 | 疑似言语功能障碍患者,不包括言语功能不能恢复的患者,一个疾病过程支付不超过两次。 |
医药网3月24日讯 近日,人社部、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30日前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地原已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还应当继续保留。同时,《通知》还对康复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使用管理、费用审核等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要加强基金预算管理,结合付费方式改革,探索适应医疗康复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医疗机构控制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医疗康复项目的监管和费用审核管理,医保基金支付费用的医疗康复项目均应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定点康复医疗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科室、由取得康复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人员提供,并严格按照项目内涵、限定支付范围进行费用审核和支付,防止基金浪费和服务过度利用。
本次将20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所增加的项目由我国康复医疗、医保管理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共同评审确定,涉及肢体残疾康复、精神残疾康复、言语残疾康复、听力残疾康复等多个康复领域。随着《通知》的落实,我国康复医疗的保障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对促进参保人员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