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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07  浏览次数:62
2015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广东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高现状,在全省开展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经过6个月的专项整治,规范提升了一批守法企业,注销了一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证,关停了一批不符合标准要求企业,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广东省局成立广东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科学研判全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风险点,提出了“守住一条底线、落实两个责任、提升三种能力、整治四个阶段、严把五道关口”的总体思路,一条底线: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两个责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基层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三种能力:提升企业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能力、提升企业产品检验和研发能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能力;四个阶段: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督导、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五道关口:严把许可准入关、严把过程控制关、严把食品检验关、严把产品追溯关、严把案件查处关。

二是问题导向,“五查”并举。广东省局召开整治动员会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质量安全负责人集体约谈会,通报全省历年来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存在问题,宣贯培训新《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标准要求。对全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重点,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五查”:即日常巡查、现场核查、案件调查、飞行检查、工作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为使整治真正取得实效,要求各地扎实推进,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整治期间,全省各地共抽检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343批次,不合格26批次,责令整改生产经营单位130家,立案查处4宗。为检验整治成效,省局分别在整治前、后进行了两次抽检,整治后内在质量抽检合格率提高了10.6%。

四是加强引导,堵疏结合。一方面,责成属地监管部门督促不能完全符合标准要求企业注销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未注销的责令企业提交书面停产报告和承诺书,复产时需主动报告所在地监管部门,并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复产。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主动注销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其他工艺设备设施相近的低风险食品生产。

下一步,广东省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问题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查处违法企业,用“四个最严”来保障和巩固整治取得的成果;结合将要实施的审查新细则,组织对全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再审查,全面清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切实提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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