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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安委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0  浏览次数:73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个最严”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保证食品可追溯,近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是统筹谋划、分步实施。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选择重点企业、品种,开展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坚持突出地方特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和好的做法。

二是企业为主、多方参与。搭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综合追溯平台,统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等在内的社会各类主体广泛参与,构建多方参与、 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是技术支撑、全程追溯。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生产经营信息,建立健全层层追溯机制,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追溯。

四是开放合作、互联共享。食品安全追溯相关地区、部门、单位、企业、消费者之间加强交流互动。食品安全追溯相关政策、技术、信息等要素之间相互匹配,实现互联互通、聚合优势。

通过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力争在2017年底前实现重点企业对重要食品的追溯;力争在 2020 年前初步建立覆盖面广、扩展性强、符合四川实际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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