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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六成医疗机构可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16  浏览次数:28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4日在京公布的《2009年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报告》表示,我国医疗机构中,有近60%的机构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

  据介绍,本次调查涉及各类医疗机构共计73.96万个。其中,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机构有44.07万个,占调查机构59.6%。包括中医类别的医院、门诊部、诊所以及部分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中医床位52.06万张,占医院总床位的16.8%,全国平均每万人口中医床位数为3.94张。中医药人员51.74万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20.8%。每万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为3.06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认为,这次调查基本弄清了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机构、人员、床位、房屋、设备以及信息化建设等状况,反映出了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各类机构在各省(区、市)基本形成了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资源总量占全部医疗资源的比重达到一定规模。(新华社  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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