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信用管理建设。在全省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质量抽验、风险监测、应急处置、问题产品召回和行政处罚等工作中推进信用管理,在全省形成健康有序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是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提高全省食品药品领域信用水平,规范全省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三是明确信用等级和评定标准,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和产品风险,科学划分与信用评价等级相对应的监管等级。
四是建立食品药品领域黑名单制度,建立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并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和反馈,并将核实无误的失信行为进行登记评定。
五是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文件,在监管中信用承诺全面推行,信用审查广泛应用,信用报告加快推广。
六是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到2018年,逐步健全完善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
七是加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维护,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用信息录入省级信用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