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办公立医院组和政策组负责人傅卫介绍,公立医院改革分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两部分。2015年4月和5月,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原则、路径和具体措施。
目前全国1463个县(市)已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占74.9%,其中13个省份已经覆盖全部县(市);共有3297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占78.3%,其中8个省份已经全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个,其中61个城市已出台实施方案,764家城市公立医院已启动改革。
据傅卫介绍,在破除以药补医方面,3077家县级公立医院、446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了全部药品加成,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四川、陕西、宁夏等7个省份已经在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21个省份的224个地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他表示,各地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节约运行成本等综合措施,推动构建科学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