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练昌金受贿案,经白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白沙县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判处练昌金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据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3年,练昌金在担任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林婵等人的176万元。
8月4日,媒体采访多个部门了解到,海南省近年查处的医疗腐败案中,涉案医院大多是基层小医院,与管理日益规范、监督相对严格的大医院相比,小医院制度上的欠缺给腐败制造了一个个漏洞,小医院大腐败现象亟待重视。
利用工程项目收80万关照费
练昌金,1961年6月出生,原系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14年3月6日被白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3月19日被逮捕。
据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3年,练昌金在担任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建白沙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和门急诊大楼给予林某关照。在医疗药品、医疗耗材、医疗器械采购业务上给予陈某海、李某等人关照。事后,收受林某、陈某海、李某等人送给的176万元。
2009年下半年,建筑商人林某在得知白沙县人民医院要兴建住院综合大楼和门急诊大楼的消息后,找到练昌金。在练昌金的关照下,林某承揽到白沙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和门、急诊大楼两个工程项目。
练昌金称,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他在海口出差时认识林某。之后,林某说想做住院综合大楼工程,并对练昌金说只要拿到工程,她是“会做人”的。练昌金作为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也是工程业主单位的负责人,对于工程的信息、决策都有决定性权力,最终帮助林某拿到该项目。
“为了感谢练昌金在承揽工程中给予的关照,我先后8次在海口市送给练昌金80万元。”林某供述称。
医疗器械采购易发多发腐败
据了解到,与管理日益规范、监督相对严格的大医院相比,小医院在制度上的欠缺给腐败制造了一个个漏洞,这其中最大的漏洞来自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
据介绍,除了利用工程项目进行权钱交易外,练昌金还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在购买医疗耗材、医疗器械、医疗药品上对一些人员进行“关照”,这些人纷纷对其送钱表示“感谢”。
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海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陈某海,为了感谢练昌金长期对其公司在医药耗材业务上给予关照,在琼海市某酒店停车场送给练昌金15万元。
2011年至2013年期间,海南某药业有限公司的冯某为了感谢练昌金长期对其公司在医疗药品业务上给予关照,先后5次在白沙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海口市等地送给练昌金5万元。
2012年至2013年期间,海南某有限公司的邢某为感谢练昌金对其公司在医疗药品业务上给予的关照,先后11次在白沙县人民医院练昌金办公室送给练昌金15万元。
媒体注意到,海南一家医疗设备公司相关人员,更是先后多达25次给练昌金送钱。2011年至2014年1月期间,该公司的李某,为了感谢练昌金长期对其公司在医疗耗材、医疗器械业务上给予关照,李某先后25次在白沙县人民医院练昌金办公室、海口市等地送给练昌金37万元。
近日,白沙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受贿罪判处练昌金有期徒刑12年,退缴的176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为了防范于未然,医院应该做的是健全医院内部的监督制度,同时拓宽内外监督渠道,发挥职工监督和舆论进度的作用。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的深层问题,在具体工作中,教育要连续,制度要强调执行力,监督要到位,要把教育、制度、监督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真正达到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