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者主体经营行为,特别是严格审核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经营许可条件,对达不到相关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要做到索要批次检验报告,并实行专区专柜、设置提示牌销售。
二是严厉查处肉及肉制品市场经销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重点加大对冷冻库储存肉类及肉制品的排查力度,对进货渠道不清、来源不明、无法提供有效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及肉制品,依法进行处置。
三是进一步巩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检查,突出针对农村食品市场销售假冒、仿冒知名品牌食品、过期食品、“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响较大的食品案件,确保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