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 第3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2  浏览次数:79
2015年2月—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调味品、豆及豆制品和冷冻饮品共26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昆明市官渡区万家合调味厂生产的万家合 680黄豆酱油(配制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标称福州稻花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豆干(五香卤块)防腐剂山梨酸超标;标称抚顺市顺城区福星冷饮食品厂生产的原味奶(牛奶口味冰棍)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标称盘锦盛源海杰冷食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打冰淇淋(榴莲口味)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标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金水园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毛五奶砖雪糕和慕斯达夫鲜牛奶口味雪糕两种产品分别是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和菌落总数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云南、福建、辽宁、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总局要求上述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7月底前报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天津市南开区宜宾里食品经营部因进货把关不严,负有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责任。总局责成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四、总局对11家大型企业进行了抽检,抽取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这11家企业是北京市老才臣食品有限公司、北京东来顺调味品厂、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河北霸州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亨氏(中国)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和路雪(中国)有限公司、浙江伊利乳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 豆及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 豆及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7月14日

通告(2015年第30号)附件1-6.rar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