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至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在济南召开《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主任张瑞恒在研讨会上作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张瑞恒表示,药具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物质保障,免费发放药具是一项惠民政策,药具发放属于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组织起草《征求意见稿》是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促进药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的一个重要举措,各级药具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药具发放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征求意见稿》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深化改革、依法依规办事,强调了药具发放服务工作的领导责任是各级政府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突出了宏观指导性,体现了持续完善性,注重科学有效性,坚持继承中创新。《征求意见稿》提出要通过健全网络、创新方式、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等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在组织领导、经费投入、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加强和改进药具发放服务工作进行了进一步保障,体现了对现有药具发放服务工作的改进、体现了公益性、体现了政策性及基层基础性。《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改进发放宣传、强化信息化建设,改进和完善药具发放服务工作。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通过健全药具发放服务工作体系,明确药具发放服务工作的基本任务,坚持以行政层级为主线、明确各级药具发放服务工作的基本职责,巩固和加强药具发放服务工作网络。
天津、河北、辽宁、浙江、安徽、山东、广西、贵州、青海等省(市、自治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负责人,我省部分市、县(市、区)、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人员,省计划生育药具站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人员紧密结合本级工作的实际,为《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人口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