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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要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0  浏览次数:112

  2013年,甲巯咪唑片脱销事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适用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期的缓解治疗的白消安和用于心脏病手术的常用药鱼精蛋白等药品也出现过供应短缺问题。针对近年来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短缺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卫生厅厅长王咏红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王咏红表示,针对短缺药品,应建立定点生产机制。对临床必需、用量小、企业生产不盈利以及原料药短缺和生产企业较少的短缺品种、“孤儿药”、某些血液制品和生物制品,实行国家定点生产,由相关部门招标确定定点生产企业,对定点生产品种实行全国统一定价,以省为单位进行集中采购,保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从根本上保证供应。

  同时,建立低价药品统一定价机制。“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实际遴选确定低价药品清单,制定低价短缺药品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

  并且,王咏红还建议,建立国家药品储备制度。对全国普遍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和价格低廉的药品,建立国家药品储备制度。相关部门联合筛选储备品种、合理预测储备数量,在全国遴选确定2-3家大型医药经营企业承担短缺药品储备任务,由财政统筹安排储备资金,扶持短缺药品储备的日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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