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过期了或者即将过期了还能吃吗?才刚过期的药品如果看上去没什么变化是否也能起效?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肖翔林表示,原则上过了有效期的药品都不建议服用。
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药品的有效期。一般来说药物的有效期是指在一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这个期限是生产厂家经过稳定性试验和长期留样观察试验测试而制订的,是药品质量的保质期,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可保证药品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稳定性不同的药品必然有着不同的有效期。而在此期间内,未开封且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保存的药品,生产厂家对药品质量负责,由药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所有不良后果生产厂家都负有全责。也就是说刚生产出来的药品和即将到期的药品质量上没有明显的差别,都可以保证药品的治疗效果。
而对于过期药品是否有效,甚至会不会变质而影响健康的问题。肖翔林药师认为不可一概而论。首先药品的变质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不同的药品这一过程也有所不同。但过了保质期的药品,无论是过期一天还是过期一个月,都无法保证其是否失效或者变质,因为这已经超出了生产厂家稳定性试验与长期留样观察试验测试所得出数据的期限。同时,药品发生变化的快慢受到药品成分、储存环境或者是否开封使用过等等因素影响。一旦使用过期药品发生任何问题,厂家都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总的来说,过期药品从质量、效用甚至法律方面都得不到保证,因此不建议再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保质期建立在按照储存要求储存的基础上。如果储存方式不正确也有可能导致药品发生变化。因此即使在有效期内,如果药品外观发生变化的也不建议使用。另外,药品开封后,一旦与光线、空气接触就有可能产生化学反应。另外,也有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对药品造成污染,因此药品开封后就不能再按照保质期的期限来使用,尤其是液体类的药品。即使是放在冰箱里,也难以保证质量或者疗效是否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