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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硫令”: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5  浏览次数:104

  本月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之前公告要求,《中国药典》第二增补开始执行,浙贝母等中药材及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超过150毫克/千克,超限的中药材及饮片将以劣药论处,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记者从安徽亳州药材商段华处了解到,目前当地的工商、药监、城管等多个部门正联手对药材市场进行多渠道拉网式检查,除了监管部门外,市场也在进行自我约束,目前不准染色、不准掺杂使假、不准过度硫黄熏蒸等市场准则的宣传单也在四处发放。

  限硫令对行业影响十分明显,无硫中药材卖得好且有价格优势。段华举例说,养阴生津、润肺止咳的麦冬,无硫产品的价格比含硫的价格每公斤贵两三元,而每公斤麦冬价格在三四十元左右,而甘肃产的党参,无硫的每公斤价格比含硫价格贵三、五元,这个价格对农户来说相当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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