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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每年“因输液而死”10万人是“利”字作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1  浏览次数:67
    有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输液市场容量在100亿瓶(袋)以上,相当于13亿人口每人输了8瓶液,远高于国际上人均2.5-3.3瓶的水平。据中国安全注射联盟的统计数据显示,保守估计,每年我国最少有10万人在输液后丧命。(9月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无论在医学界还是坊间,都知道一个常识:能吃药最好不打针,能打针最好不输液。然而事实恰恰相反,百姓只要一生病,首先想到的是输液;患者到医院找到医生,医生一开口,就喊患者输液。

  患者想输液,当然是希望病好得快,输液确有口服药不具备的“见效快”、“不过敏”等优势。而医生喊输液,纯属“利”字作祟。何以这样说,大致三个原因:

  一者,任务使然。一些医院给科室定任务,科室给医生定任务,根据输液等药品使用的数量来考核医生。有数据显示,在国内基层医疗机构的收入中,药品收入占到整个收入的70%以上,很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几乎等同于“输液室”。

  二者,回扣使然。一般医药代表给合作医生的口服药返点在10%左右,输液药品的返点却在15%;小药厂或是小品牌的药品,给到相关合作医生的回扣比例还要更高。

  三者,考察使然。如果某医生和某品牌的医药代表合作愉快,一年或半年下来,该医生很有可能被请去“考察学习”,这早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正是有了这些“利好”政策,一些医生忘却了医德,为了私利铤而走险。

  高利润必然伴随高风险,输液的危险性显而易见:输液准备过程复杂,容易出现差错;一旦出现差错,难有挽回余地。如果输液所用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更容易给患者带来伤害;长期使用,更会带来“输液依赖”等恶性后果。

  每年10万人死于输液,给“过度输液”、“以药养医”等弊端敲响警钟。避免“过度输液”,国外医院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如果医生的输液量过高,又不能作出符合医疗原则的解释,该医生可能会被吊销执照,或者其处方不能得到医保报销。而在我国,当务之急是斩断医院、医生、医药代表等构成的利益链,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渐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医药分开”,杜绝“以药养医”。(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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