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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黑药店屡禁不绝 相应监管缺失应下猛药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8  浏览次数:87
    据报道,用不同电脑点击新浪、搜狐门户网站首页的医药信息,弹出的网页不同:若使用办公电脑,弹出的是正常网页;若使用私人电脑,弹出的是充斥着虚假医药广告的“网络黑药店”。     不少网民称,药品安全无小事。“网络黑药店”之所以屡禁不绝,源于法律和监管缺失。为此,应尽快明确网络虚假医疗广告的法律界定,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增强门户网站和行业协会的自我审查,让“网络黑药店”无所遁形。     “网络黑药店”害人不浅     有网民用办公电脑点击新浪首页上的“【痛风-风湿】-医学大绝招”链接,跳出的是康路网;而用个人电脑点击后,则跳出了“中国医学科学院风湿骨病研究总院”的网页。该网页宣称“卫生部、商务部、食药监局联合督办”,其专家团队包括中科院院士刘启华等,研制的是“全球唯一彻底治愈风湿、类风湿、强直性脊柱炎”的“重大发明”。而中国科学院的网站查询不到名为“刘启华”的院士,网站提供验证链接网页也是假冒的。     网民“盛会”指出,由于药品的特殊性,消费者网购时很难确定药品质量和真假,也难以得到医药师指导,多数凭借网络宣传来选择,网络售药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而网上黑药店更是利用了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使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监管缺失难辞其咎     网民“李思亮的日子”质问,虚假医疗广告泛滥,是谁给这些广告开的绿灯?纵容这些虚假广告存在的门户网站是否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不少网民认为,法律真空和监管缺失是“网络黑药店”广告屡禁不绝的原因。门户网站链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并非新鲜事,可想要真正查处却是难上加难,因为这些链接从内容上看是广告,但从法律上却很难定性,令监管部门为难。     受利益驱使,门户网站对“网络黑药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据报道,一些门户网站首页上方的文字链接,收费为每天2万元,而右侧的文字链接,收费为每天约1.5万元。百度的竞价排名服务也对“网络黑药店”泛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应下“猛药”治理     有网民称,药品安全无小事,假药猛于虎。可以说,药品安全和食品安全一样,连着千家万户,影响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网上售药,不是简单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普通买卖,公权力不能缺位,应下“猛药”治理。     网民“张烈忠”说,要对网上“黑药店”顽症,做到既治标又治本。可借鉴“扫黄打非”方面成功经验,成立相应治理协调机构,凝聚药品监督、工商管理、公安网监、信息安全管理、司法等部门的合力,改变互相推诿、互不配合的局面,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网民“盛会”也认为,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网上药店的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在保证互联网人民网信息及交易药品来源真实合法同时,要加强过程控制,以网上药店的交易过程和配送过程为重点,规范网上药店的经营流程。对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网站,除予以曝光外,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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