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3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2011年公告了同意公司在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投资建设“丽珠集团(宁夏)医药产业园”项目(下称“本项目”),预计本项目总投资额10亿元,首期投资3亿元。通过在园区内成立“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和“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以满足公司现有的原料药生产企业——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下称“福兴公司”)和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北江公司”)的部分产品产能扩充及未来新品开发生产需要。
据公告称,在上述项目筹建过程中,因新北江公司和福兴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持续稳定的盈利,美伐他汀、苯丙氨酸、盐霉素等其他产品的市场需求日益扩大,项目首期设计产能尚不能完全满足两家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供应,更考虑到未来新产品的开发生产需要,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大产能建设。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涨幅较大,导致土建工程费、工艺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高于项目预算。
基于上述,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由3亿元增加至7.24亿元,因该投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31.80亿元)的2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表示,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解决新北江公司和福兴公司目前存在的产能不足的问题,可充分利用宁夏丰富的煤炭、电力、农产品等能源资源及良好的发酵气候条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新北江公司和福兴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