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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二审:完善常态下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制度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27  浏览次数:65
  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二审稿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完善了常态下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的制度措施。     我国现行国境卫生检疫法于1987年施行,并分别于2007年、2009年和2018年作出部分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实施,对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此前介绍称,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常态下防范传染病跨境传播的制度措施。     草案二审稿明确对进境出境人员,海关可以实施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一般检疫查验措施,还可以根据情况对有关进境出境人员实施医学检查等进一步的检疫查验措施;明确海关总署应当根据境内外传染病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不断优化检疫查验流程。     草案二审稿作出修改,明确对可能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员,海关应当发给就诊方便卡,并及时通知口岸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医疗机构应当优先诊治。     考虑到内地往来港澳等有关口岸的特殊情况,草案二审稿为有关口岸实施便利化的卫生检疫措施作出制度安排,增加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可以根据境内外传染病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对有关口岸的卫生检疫措施作出便利化安排。     此外,草案二审稿还加强了对国境卫生检疫涉及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关键词: 卫生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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