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医政函〔2024〕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医学名词术语统一和规范使用,我委组织对《常用临床医学名词(2019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常用临床医学名词(2023年版)》(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等在相关工作中参考使用。
附件:常用临床医学名词(2023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