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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0家企业,将谈判18个短缺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05  浏览次数:253
  4月23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关于省级储备药品价格谈判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关于委托开展省级储备药品价格谈判的函》(苏卫药政便函〔2023〕8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省级储备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公易发〔2023〕142号)的要求,江苏省将于4月27日上午10:00进行省级储备药品价格谈判。     按此前发布的通知来看,此次江苏省级拟储备药品涉及氯解磷定注射液、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盐酸异丙嗪注射液、抗蝮蛇毒血清等18个短缺药品,如下表所示:       参与谈判的企业包括北京华润高科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成都倍特、湖南科伦、华润双鹤等30家企业,如下表所示:       短缺药的供应保障事关民生和用药安全,目前一般通过谈判、定点生产或撮合交易的方式,并以国家、省级储备的方式来保障供应。此外,还对部分短缺药、原料药及相关企业进行重点监测。     2022年5月27日,国家卫健委官网挂出《短缺药品保供稳价近期工作》中就表示,针对不同原因造成的药品短缺问题“量身定做”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保障临床基本用药需求。此外,加强药品价格的常态化监管和信息反馈,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应对药品短缺问题与舆情,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022年8月9日,工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的通知》,为及时研判短缺药品和国采中选药品短缺风险,提升相关药品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将涉及企业的生产储备情况纳入重点监测,同时要求其每月10日前通过线上方式填报相关监测信息。     其中,重点监测短缺药制剂109个、监测短缺药原料药60个,监测国采中选药品240个,监测短缺药储备企业10家。监测信息报送时间为每月10日,对未按要求执行的企业,视情予以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
 
关键词: 短缺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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